证券时报网讯,据北京交通30日消息,根据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悬挂临时标识(橙色号牌)的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期满,期满后,此类车辆不得再上路行驶。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《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》。车主可前往全市800余
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采取“以旧换新”的方式购买新车,也可通过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处置废旧车辆。11月1日起,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,对过渡期结束后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,依法予以扣留、处罚。
责编:杨国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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