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公立医疗机构单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总费用不得超1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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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日期:2022-03-24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- 水暖电气商机区域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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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3月23日消息,湖北省医保局、省卫健委日前联合制定出台《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,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,单次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元,不得上浮,下调不限;单次检测服务费和抗原检测试剂(含采样器具)费用总和不得超过15元;抗原检测试剂(含采样器具)实行零差率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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