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泸州: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 首套房最高贷款额60万元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|
|
- 发布日期:2022-04-28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- 水暖电气商机区域:全国
- 浏览次数:117
|
详细说明
从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5月1日起,泸州市将实施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信贷政策。新信贷政策优化了首套房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——“认贷不认房”,即仅看职工家庭是否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,不再查询职工家庭名下住房。并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,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。(澎湃新闻)
【温馨提示】本文内容和图片为作者所有,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如有涉嫌抄袭/侵权/违规内容请联系QQ:275171283 删除!
该企业最新水暖电气商机